卢泓敏律师,香港中文大学法学硕士、中山大学法学学士,北海国际仲裁院调解员、澳门国际仲裁学会兼职副研究员。
具备多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处理涉及公司法、合同法、房地产、经济纠纷等领域的民商事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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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换届选举大会记录工作一、参会人员:黄诗苑、黄瑄瑄、、胡倚墨、熊建芳、、黄少波、上官维华、彭诗婷、林金凤二、会议时间:2021年7月20日14:00三、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芒果网大厦1202广东润鹏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党建活动室)四、主持人介绍情况:1、报告到会人数:支部现有党员7名;应到党员7名,实到党员6名;实到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6名,符合选举条例的规定;2、介绍到会领导和邀请列席的同志;3、宣布大会开始:请全体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五、由党组织负责人宣读并经大会通过以下工作报告:1、上届党支部工作报告;2、党费收管用报告。六、选举工作:1、宣读和通过《选举办法》;2、选出1名监票人,确定1名计票人;3、清点到会的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人数;4、分发选票、组织填写选票和投票、计票等工作;5
2021年8月27日下午,本所高级合伙人陈强宇律师 ,为全所同事分享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理解与适用》。对在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下,公司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对在现实中存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结合当下的案例进行详细分析讨论。陈律师以现有的法律法规解释为主线,结合多个经典的案例,和现场的同事讨论除了以上观点以外的两种例外情况,同事们也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现场提问讨论,集思广益,拓展思路。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规定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目前的法律条文:1、《企业破产法》第35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1款:公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对于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2021年9月24日下午,润鹏律所婚姻家庭及家族财富传承专业委员会主任叶晨律师为大家分享了《遗产管理人相关问题探讨》。叶律师首先分享遗嘱管理人产生的方式(《民法典》第1145条 规定了遗嘱管理人的产生方式)。其次分享了各种遗嘱管理人产生方式可能存在的问题,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1、被继承人指定遗嘱执行人,执行人成为遗产管理人;2、继承人推选;3、全体继承人担任;4、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5、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叶律师结合多个经典案例,从以下几个维度分析:1、遗产管理人有无独立诉权?2、遗产管理人有无公司经营权?3、遗产管理人能否作为被执行人?并结合当下法律法规和实务需求详细分享了遗产管理人在办案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各位律师们也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分享。